水源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安全饮用水的前提。为了切实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保障城区居民饮水安全,衢州市编制完成了《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并于近日批转实施。该《规划》明确饮用水源地三级保护区范围,并在保护区内禁止多种行为。
《规划》划定了市区常规水源保护区范围,并明确提出保护区水域水质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Ⅱ类标准。其中,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黄坛口水库山公圩至水库大坝,黄坛口大坝至石室堰引水口下游100米,石室堰引水渠全程。陆域范围为大坝至山公圩段的集水面积,石室堰引水渠两侧各纵深100 米。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黄坛口水库滩头至山公圩,黄坛源庄底至黄坛源与乌溪江汇合口。陆域范围为水域一级、二级保护区的集水面积中扣除划属陆域一级保护区的其余集水面积范围。三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乌溪江遂昌县与衢江区交界处至黄坛口水库滩头。陆域范围为水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的集水面积中扣除划属陆域一、二级保护区的其余集水面积范围。
同时,《规划》还设置了多项禁令,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的标养区、限养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防止人类活动等对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的干扰,拦截污染物直接进入水源保护区。 来源:衢州市水利局